引用第80樓垃圾桶於2007-02-21 23:14發表的“”:
佢本身只係被投訴,muly亦未有結果
為避嫌,先批佢開另一戶口的
muly處理有結果後,自然就會根據muly之結果作相應之戶口調節
投訴既處理結果係會直接影響佢所屬所有戶口之權限結果
而處理投訴並不是由我負責
.......
你好似解釋左,實際就無解釋。
「佢被投訴,但未有結果」 = 原因
「為避嫌」 = 另一個原因
「批佢開另一個戶口 = 結果
我想知,佢被投訴,未有結果,同佢開兩個a/c 有何關係?
另外,何謂「避嫌」?避咩「嫌」?「避嫌」又同開過另一個a/c 有咩關係?完全都解釋唔到既………
「投訴既處理結果係會直接影響佢所屬所有戶口之權限結果」。呢句岩一半!
投訴既結果,只會影響佢「enter」既權限!但唔會影響佢另一個a/c 既權限。因為係未有結果前,個分身早早就應該要刪左佢。留係到就係多餘既。
呢個先例,開得好差!同你以往既作風完全兩回事。咩原因之前d人開double a/c,你一發現就通知會刪?呢次又準許保留?個原則係邊到先?你要解釋得到先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