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人爬雪山遇雪崩,被困雪山,其中一個仲因為支持唔住而凍死左。但其他四個人無掉低佢,佢地立誓要帶埋呢位朋友離開雪山。即使佢已經離開左佢地。於是,四個人帶埋一條屍繼續搵路走。終於被佢地搵到一個廢置既木屋可以暫避大雪,以等候救援。
當夜,溫度急降,四人一屍困於屋中。佢地知道自己唔可以訓,一訓就會長睡不起。所以諗左個遊戲。四個人分別站係屋既四個角,一人企係屋既一角,然後第一個人開始向另一個角既人走去,去到掂一掂佢,然後可以停低,原來企係到既呢個人就要再向下一個角落既同伴進發。如是者,一個掂一個,不斷係間屋到轉圈,以保持每個人都清醒。但又不用過份浪費體力。
佢地好努力咁保持自己清醒,期間真係有人支持唔住訓左,好在只係訓一訓,好快就會有同伴走過黎拍醒佢。佢醒左,就繼續走向下一個角,拍醒有可能已經訓著左既同伴!時間一分一秒咁過去,佢地都唔知係呢間屋到走左幾多個鐘。只知道好累,好凍,好眼訓………好想放棄……
就係大家都支持唔住既當兒,屋既大門被撞開,陽光透入黎!啊,救援人員到了!同伴們都精神一震!歡喜若狂!不過佢地無忘該已經離開既同伴,帶住佢既屍骸,離開呢個傷心地。
係醫院到,警方分別向佢地每一個人錄口供。佢地亦詳細咁向警員講述事發經過,但當警員幫佢地錄完口供,對完每個人既口供之後。就即時決定控告佢地串謀謀殺。謀殺既,正正係佢地一直都唔肯放棄既遇難同伴。
點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