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睇清】立會三讀通過入境條例ㅤ回顧修例條文爭議 — 變相鎖港?難民人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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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今日(28 日)已在立法會會議獲三讀通過,將於 8 月 1 日生效。
多個民間團體和大律師公會一直反對修例,有團體質疑政府藉機限制香港人出入境自由,如同「鎖港條例」,保安局上周則接連發出聲明,譴責有團體發表文章批評草案,指其內容「失實和誤導」。但至今局方多次澄清仍然未解公眾憂慮。
修例的第 3 條,賦權入境處處長可「指示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運載某乘客或該運輸工具的某乘組人員」。大律師公會擔心條例可限市民離港。保安局則指修例只針對免遣返聲請者。此外草案第 27、28 條建議,修訂《武器條例》及《火器及彈藥條例》,使入境處職員能在羈留中心配備伸縮警棍等武器。有關注難民的組織也擔心會令難民的人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