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78樓三郎於2010-09-27 23:10發表的“”:
個人喜好作為條件選擇性讓好友參加,其實好有爭議。 [表情]
我個人認為根本係唔可以容許!此風不可長!
係好友攪遊戲既目的係咩先?與眾同樂,令大家打成一片嘛。你無咁既心,你可以唔攪者。你攪得,就預左係要黎「服務大眾」架啦。
舉個例,大B 攪個個遊戲,人人都可以參加就係唔比三郎你參加,得唔得?理由係我同你有牙齒印。咁既理由我地接唔接受?又例如,我攪ELB、LS,人人都比玩就係唔比煙火玩,因為我唔鐘意佢。得唔得?好友接唔接受呢種攪遊戲既態度?
得既你通知聲,下次我識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