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20閱讀
  • 62回復

《蘋果》記者問「六四」「太大聲」違規被查 [復制鏈接]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離線智者
 
發帖
14653
好友元
46535
閱讀權限
37357
貢獻值
2
只看樓主 正序閱讀 使用道具 樓主   發表于: 2012-06-3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20630/51004696

蘋果》記者於國家主席胡錦濤,視察啟德郵輪碼頭期間,離胡錦濤十餘米地方,大聲提問,指香港人希望平反六四,問胡錦濤可有聽到。胡錦濤一度望向記者群,但並未回應。但本報記者卻被三至四名便衣警員,拉扯往一處後巷查問。而被扣查的原因是「講話太大聲」,指會擾亂秩序,屬違規行為。記者被扣15分鐘,在胡錦濤離開碼頭後,才獲准離開。

在場多名記者追問其中一名警長,扣查本報記者原因,但對方一直迴避問題,並企圖離開。由於在場記者太多,情況一度混亂。警長被圍長達30分鐘後,在保安員護送下離開。

被扣查的本報記者前往採訪,是早於灣仔登記身份,並且由政府安排專車前往,在現場亦有配帶記者證。而在他被帶走扣查時,其他記者曾問警員為何帶走本報記者,但對方並沒有回應。


這就是港情吧
  
發帖
41012
好友元
29305
閱讀權限
66104
貢獻值
8
只看該作者 62  發表于: 2012-07-09
貼錯 del
四星德國!!KING OF THE WORLD 2014

離線ODIN
發帖
29736
好友元
15
閱讀權限
29736
貢獻值
5
只看該作者 61  發表于: 2012-07-05
其實我都好想探討下自己本身的職責同良知有衝突時,應該點處理∼
不限於警察,有時好似同自己的(宗教)信仰相違背時,仲究竟做定唔做?
離線Erikson
發帖
8160
好友元
10010
閱讀權限
14860
貢獻值
0
只看該作者 60  發表于: 2012-07-05
引用第56樓Bra神2012-07-04 18:47發表的“”:
無可否認, 有部份警察的確係濫用職權, 恰市民, 例如個警長
但係將責任推係前線警務人員身上, 我絕對唔認同
事實上有部份示威者不斷撞擊前線既警員, 搵水淋警察, 又係咁出言鬧前線既警務人員
部份示威者真係似搵警員出氣多過示威
警察係收納稅人既錢打工, 但係警察都係市民, 保護自己安全既權利都無?
.......

一件事還一件事,點可以第度受左氣就發洩落d唔關事既人身上
離線posouth
發帖
27694
好友元
127618
閱讀權限
27714
貢獻值
2
只看該作者 59  發表于: 2012-07-04
「警方稱是督察級警員判斷問題,無高層指令」

即係叫個督察自己啃咗佢. 唔排除可能真係佢自己的判斷, 但如果唔係的話, 快D出聲了, 唔係隻死貓食得好應.
Miss you James and Bobby! Thank you for the years of great memories!!
在線freezefox
發帖
160140
好友元
326612
閱讀權限
259782
貢獻值
13
只看該作者 58  發表于: 2012-07-04
其實宜家做差人都真係幾慘………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在線freezefox
發帖
160140
好友元
326612
閱讀權限
259782
貢獻值
13
只看該作者 57  發表于: 2012-07-04
引用第55樓智者2012-07-04 17:26發表的“”:
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sup/20120704/107975?ref=fb
豪言大志:警察這份工
每當輿論譴責警察無理驅趕噴射示威市民,都會有人說「警察都係打份工啫,唔可以怪晒佢哋」。
.......




我又諗起巴神的名言了………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Bra神
發帖
2443
好友元
0
閱讀權限
6587
貢獻值
0
只看該作者 56  發表于: 2012-07-04
無可否認, 有部份警察的確係濫用職權, 恰市民, 例如個警長
但係將責任推係前線警務人員身上, 我絕對唔認同
事實上有部份示威者不斷撞擊前線既警員, 搵水淋警察, 又係咁出言鬧前線既警務人員
部份示威者真係似搵警員出氣多過示威
警察係收納稅人既錢打工, 但係警察都係市民, 保護自己安全既權利都無?
我認為部份既前線警務人員的確要對事件負責任, 但係班激進既示威者都要付責任, 佢地既激進間接令到好多理性和平既示威者受害
離線智者
發帖
14653
好友元
46535
閱讀權限
37357
貢獻值
2
只看該作者 55  發表于: 2012-07-04
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sup/20120704/107975?ref=fb

豪言大志:警察這份工

每當輿論譴責警察無理驅趕噴射示威市民,都會有人說「警察都係打份工啫,唔可以怪晒佢哋」。
是嗎?警察是無辜的嗎?先看這個邏輯:警方驅趕示威者——被譴責——打份工啫——所以不應被譴責。
若是如此,則:警方捉賊——被讚揚——打份工啫——所以不應被讚揚,是這樣的嗎?他們只是打份工,做份內事,有甚麼值得嘉許?總不成被人讚就欣然接受,被人彈就「打份工啫」。
第二,打工大晒嗎?如果警察真的做錯了,「打份工」便能開脫嗎?很少做賊是為了興趣,大部份都是「打份工啫」,係咪可以唔拉佢哋呢?小販個個都是「打份工」,幾時見過食環署會放過佢哋、唔追九條街呢?
第三,警察這份工,是這樣打的嗎?警察的工作範圍,不是警惡懲奸、除暴安良嗎?這份工有包括打壓示威自由嗎?有包括拘留提問平反六四的記者嗎?有包括阻攔一架塗上了平反六四字眼的貨車嗎?
郵輪碼頭記者發問被拘,涉嫌下令的警長麥君浩(圖)醜態百出,在記者包圍下,只懂滙報上峯:我要求離開,但記者唔畀我走,不斷要求我答一啲我唔能夠回答嘅問題。
呢位警長,記者只有米高峯和攝影機,如何能拘留你?記者不過問你拘捕記者的原因,難道連你也不知道自己為何要拘捕記者嗎?不問原由便拉人,難道這也是你的工作?
我們納稅供養警察保障市民生命財產,警察卻保護權貴、出賣市民,連邊個出糧都搞不清,有這樣打工的嗎?

曾志豪
  
在線freezefox
發帖
160140
好友元
326612
閱讀權限
259782
貢獻值
13
只看該作者 54  發表于: 2012-07-04
上次咪有單又話告非法禁錮既?結果係點?又係不了了之?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智者
發帖
14653
好友元
46535
閱讀權限
37357
貢獻值
2
只看該作者 53  發表于: 2012-07-04
告得入先算啦
  
離線posouth
發帖
27694
好友元
127618
閱讀權限
27714
貢獻值
2
只看該作者 52  發表于: 2012-07-04
引用第51樓林柏特2012-07-04 10:47發表的“”: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20704/16483017
《蘋果》告警務處長
【本報訊】《蘋果日報》記者韓耀庭上周六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是否聽到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被警察以太大聲影響秩序為由強行帶走禁錮約10分鐘。《蘋果》決定控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及涉事警察非法禁錮,日內採取法律行動。警方高層將事件的責任推給前線人員,指當日是督察級人員下達指令。
.......

好事. 不過最終唔希望係下面「細既」食咗個鑊, 希望咁一層一層推上去睇係邊個落指令.
Miss you James and Bobby! Thank you for the years of great memories!!
離線yanyan
發帖
33478
好友元
89299
閱讀權限
33478
貢獻值
2
只看該作者 51  發表于: 2012-07-0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20704/16483017

《蘋果》告警務處長

【本報訊】《蘋果日報》記者韓耀庭上周六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是否聽到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被警察以太大聲影響秩序為由強行帶走禁錮約10分鐘。《蘋果》決定控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及涉事警察非法禁錮,日內採取法律行動。警方高層將事件的責任推給前線人員,指當日是督察級人員下達指令。
韓耀庭昨日與律師會面講述事發經過。《蘋果》及韓耀庭今天將分別去信警方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正式投訴警方,並於日內民事控告警方非法禁錮。

律師明日着手草擬申索書及搜集證據,日內正式入稟。《蘋果》總編輯張劍虹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控告曾偉雄旨在討回公道,並防止警方變本加厲阻撓新聞界採訪。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此非法禁錮案的表面證據成立,「幾個警察一齊帶走我,合理理解係你用強制權力令我唔可以留低、失去自由,最後發覺原來你冇合法理由」。

警方:督察級人員下令
雖然警方高層昨向記協稱事件是督察級人員臨場判斷所下的指令,但前線警察是代表處長執行職務及行使權力,因此可控告處長及涉事警察,「就算只係個別警員判斷,一哥唔係 commander(指揮官),但係一哥都有法律責任」。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若前線警員執行職務時犯錯,警務處處長難辭其咎,「曾偉雄係警方代理人,要由佢自己同法庭解釋。民事索償一定唔多錢,而係為咗法官判決警察咁做係咪啱,等佢下次唔敢」。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接受商台《左右大局》訪問時指,當日指令應包括警員如何處理常規以外情況,若無書面紀錄,則會與以往做法比較。按規定,投訴警察課接到投訴後,警方須保存並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警員執行任務時透過分區電台傳收指令的聲音檔案。
一心只等葡萄熟透 嚐杯酒

引用第31樓國球旗2010-04-16 01:02發表的“”:

一個好友論壇,只得一個 yan 姐 [表情]  [表情]
離線國球旗
發帖
206128
好友元
150
閱讀權限
206128
貢獻值
13
只看該作者 50  發表于: 2012-07-02
引用第49樓麻凡2012-07-02 01:41發表的“”:
[表情]
佢係邊度發表架?



http://weibo.com/1733501873/yqhq9jHBg
離線麻凡
發帖
35940
好友元
3414
閱讀權限
35941
貢獻值
10
只看該作者 49  發表于: 2012-07-02
引用第44樓迪克2012-07-01 21:34發表的“”:
伍家謙
意大利前鋒巴洛迪利說:"When I score, I don’t celebrate because it’s my job. When a postman delivers letters, does he celebrate?"球員和郵差,亦不應因入球和送信而被警察帶走的,對不對?


佢係邊度發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