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用呢個方案, 大家睇下如何:
1) 個人挑機賽
A) 若勝出 - 隊員可穫得勝出彩金之50%, 而本組集資之彩金則需退回本組
B) 若落敗 - 隊員不需承擔彩金之損失, 彩金損失由本組全數吸收
2) 團體賽 - 被選出參賽之隊員, 均以下述方式計算彩金
A) 若隊員在團體中個人賽勝出 - 不論團體賽總分勝或敗, 均可穫得彩金之10%作為獎金
B) 若隊員在團體中個人賽落敗 - 不會穫得任何獎金
C) 若團體賽總分勝出 - 隊員不論於個人賽勝或敗, 均可獲得贏得之彩金10%作為獎金
D) 若團體賽總分落敗 - 隊員不需承擔任何損失, 彩金均由本組全數吸收
大家再睇下, 歡迎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