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埔昌運中心經營髮型屋的林小姐因播放免費電視,被徵收播放牌照費。
【記者梁御和報道】不少食肆及店舖開電視播放節目「搞旺場」吸客。由唱片業界組成的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近日疑進一步徵費,針對免費電視頻道在廣告及節目內播放的歌曲,向店舖徵收播放牌照費,影響到髮型屋、美容院、診所及餐廳。最低工資實施不久,又多一項支出,小本經營的店舖大呻難捱。
近日有髮型屋收到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徵收牌費信件,信中夾附的資料顯示了針對髮型屋、美容院、診所、餐廳等店舖的徵費標準,每年最低收費 1,067元至 1,633元不等。在大埔昌運中心經營髮型屋的林小姐一直在店內播放無綫及亞視節目供客人解悶,近日突收到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通知,因電視節目包含具版權的音樂或歌詞,向她追收播放牌照費。
東主埋怨:實在好唔公平
林小姐氣憤地說:「我開舖十幾年,日日係咁開着部電視,我又唔係播歌,家突然話收錢,打電話去問,佢話電視節目片頭片尾歌曲有版權,所以要畀,好唔合理,索性熄埋電視,啲客想睇都冇計」。她表示,收費以店舖面積及座位計算,「座位越多,收費越貴,髮型屋每個座位年費 80蚊,但係至少要畀最低收費 1,500蚊」。據了解,商場多間髮型屋已收到通知,惟零售店舖則未有收信。
街坊:冇得邊食邊睇唔幫襯
茶餐廳負責人大嘆生意難做,稱如被徵費寧願關掉電視機。
記者走訪深水埗區多間長開電視的茶餐廳,大部份都不知有此規例,暫未收到相關通知。負責人坦言,若被徵費會關掉電視機。有茶餐廳女東主埋怨:「實在好唔公平,明明係免費電視,諗住開畀啲客睇,依家生意已經難做,重要喺呢啲細眉細眼位趕絕人!」有茶客擔心收費會轉嫁消費者,「羊毛出自羊身上,舖頭皮費重咗,最終又係加價」。街坊馮小姐坦言:「好多人去茶餐廳都係為咗邊食邊睇電視,冇電視睇寧願買外賣返屋企食。」
西醫關嘉美表示,暫未收到上述公司的收費通知,惟多年前診所曾被追收音樂版權費,經澄清電視播放純為教育錄影帶而作罷,「依家連電視機都揼埋,費事畀人滋擾以為我播音樂,又徵費」。
熟悉版權法的律師江炳滔表示,根據《版權條例》,任何店舖公開播放持有版權的音樂,須先獲版權人同意及購買播放牌照,只有非牟利組織才可豁免,否則屬侵犯版權行為,版權人可循民事追討損失。
本報曾向香港音像版權有限公司查詢是否向各行各業加緊徵收播放牌照費,至截稿未有回應。
公開播放牌照收費
場所:零售店/診所
每年最低牌費: 1,067元(平均每月 89元)
場所:髮型屋/美容院
每年最低牌費: 1,524元(平均每月 127元)
場所:餐廳/咖啡室/快餐店
每年最低牌費: 1,633元(每個座位 98元)
資料來源:香港音像版權公司通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1012&sec_id=4104&subsec_id=12731&art_id=1569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