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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苦主堅持要銀行發還本金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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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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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0  發表于: 2008-10-12
班政黨繼續咁攪落去哎,仲有排玩呀!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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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1  發表于: 2008-10-12
http://hk.youtube.com/watch?v=TATnRSStqR8&feature=related

包到底變跟到底

真係...
引用第224樓迪克2008-10-09 22:28發表的“”:
佢希望100萬睇左o既人
有10萬信佢地咁囉 [表情]

只愛足球
離線Eri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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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2  發表于: 2008-10-12
引用第327樓火鳳凰2008-10-12 00:16發表的“”:
果然而家搞搞下係人都走出黎攞著數…… [表情]
睇電視,今日一批買左雷曼 ELN (equity linked note)既"虎主"又走去花旗銀行示威,話銀行詐騙…… [表情]
有個好惡既"虎主"話︰「我買果陣問花旗銀行既職員,乜野係 E,乜野係 L,乜野係 N,佢都答唔到我!」咁既話,你都去買? [表情] [表情]
.......

銀行職員連ELN係咩都講唔出,就已經可以"誤導"到個虎主去買


係咁既話抵你蝕錢啦
離線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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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3  發表于: 2008-10-12
引用第327樓火鳳凰2008-10-12 00:16發表的“”:
果然而家搞搞下係人都走出黎攞著數…… [表情]
睇電視,今日一批買左雷曼 ELN (equity linked note)既"虎主"又走去花旗銀行示威,話銀行詐騙…… [表情]
有個好惡既"虎主"話︰「我買果陣問花旗銀行既職員,乜野係 E,乜野係 L,乜野係 N,佢都答唔到我!」咁既話,你都去買? [表情] [表情]
.......
我買果陣問花旗銀行既職員,乜野係 E,乜野係 L,乜野係 N,佢都答唔到我!...??
那如果如此也可以買的話.
自己一定要負起責任
離線som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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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4  發表于: 2008-10-12
近排聽左好多"虎主"話政府監管不足
不如話"虎主"智力不足呀

游行o個陣打正「還我血汗錢」o既旗號
倒不如問自己點解會擺咁多錢去買o的自己都唔清楚o既野~

小弟好想買股票架
一諗蝕左都好大鑊就冇落手
都係睇多o的先買
點解o的人可以咁快聽人講then 訓身呢~

如果搞個反"虎主"聯盟會有幾多人參加呢~
我好似驚唔夠亂咁
離線一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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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5  發表于: 2008-10-12
引用第327樓火鳳凰2008-10-12 00:16發表的“”:
果然而家搞搞下係人都走出黎攞著數…… [表情]
睇電視,今日一批買左雷曼 ELN (equity linked note)既"虎主"又走去花旗銀行示威,話銀行詐騙…… [表情]
有個好惡既"虎主"話︰「我買果陣問花旗銀行既職員,乜野係 E,乜野係 L,乜野係 N,佢都答唔到我!」咁既話,你都去買? [表情] [表情]
.......



頂 ! 我買左部palm5年, 而家有少少唔正常, 我都要問正虎拎返d錢呀, 垃圾會應該早d立例監管代理包生仔,部機唔用到過世都要用到50年不變丫麻
離線klinsmann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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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6  發表于: 2008-10-12
引用第334樓someone2008-10-12 20:00發表的“”:
[表情] 近排聽左好多"虎主"話政府監管不足
不如話"虎主"智力不足呀
游行o個陣打正「還我血汗錢」o既旗號
倒不如問自己點解會擺咁多錢去買o的自己都唔清楚o既野~
.......

facebook有個 反对協助雷曼迷你債券持有人
離線freez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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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7  發表于: 2008-10-12
夏佳理籲迷債苦主接受回購
(星島)10月12日 星期日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港交所   主席及行政會議   成員夏佳理   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雖然金融海嘯令股票市場大跌,但亞洲的處境比美國   及歐洲樂觀許多,「就如上次海嘯的浪在印尼   泰國   開始,到非洲   時浪已小了許多。如今這個浪在美國和歐洲開始,比對起他們,香港的浪亦已算小,經濟只是在出口及貨幣方面受打擊。」他又呼籲雷曼迷債的苦主接受銀行回購協議。

  港股不像七三年那麽差

  對於有政黨建議雷曼迷債投資者,若銀行提出按市價買回迷債後,也不要放棄日後追溯的權利,夏佳理認為如此一來銀行就未必講和,希望大家要冷靜面對,不要被這事纏住,「如果我是投資者,我一定即時計數,你可能會說我輸得起,所以講風涼說話。但我相信大家應冷靜分析……投資者也要自己看目前環境怎樣。」

  他強調做金融界「信」字最重要,相信銀行會自行評估涉及不良銷售手法的個案,會否影響其聲譽及日後生意,並作出適當處理。

  他又表示,港股雖然跟隨外圍下跌,情況並無七三年股災那麼差,即使股市大跌,交易秩序正常,毋須立法禁止沽空。他指香港制度跟英美不一,較為保守,近期的沽空成交比對牛市時差別不大,成交亦甚穩定。

  對於有報道指,五年前港交所曾有報告警告,市場上許多衍生工具風險甚高,可能成為投機者短時間抽取港元資金的機會,建議當局設立機制監管。

  夏佳理表示未看過該報告,據他了解當時所講的產品主要針對打擊港元的問題,撰寫該報告同事的上司看完後,覺得該問題不會對港交所有大影響,所以沒有跟進此問題,亦未有交予董事局討論;港府亦表示未有見過該份報告。





呢個講既就中肯得多。


YFF 已死!!這是 Fantrax 的新時代!!
離線som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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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8  發表于: 2008-10-13
都ok 喎 ~
投資者也要自己看目前環境怎樣
不過佢地都high 大左....
應該冇可能做到架喇....
離線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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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39  發表于: 2008-10-13
件事愈來愈爛...
希望過激行動過後,大家會回歸理性~
保本之餘,繼續追討銀行應付的責任,糾正銷售手法~
離線火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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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40  發表于: 2008-10-13

【明報專訊】
雷曼迷你債券引發的重大損失,除了禍及本港小投資者,新加坡   和台灣   也有人「中招」,偏偏英、美投資者卻安然無恙。這是由於英、美監管要求較諸亞洲嚴謹?抑或另有因由? 早年曾在紐約   和倫敦   雷曼工作、專責分析結構產品的黃元山認為,這與法規沒有直接關係,反而是因為監管機構在實際執行上更加嚴格,加上英美發行商從一開始就不會想到賣給散戶,造成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果。
黃元山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英國   和美國   的法規要求,其實與本港相差無幾,監管機構也沒有明文禁止哪類投資產品不可售予散戶。然而,在實際執行時,英、美可能較本港嚴格,因兩地之前都出現過重大的違規銷售(mis-selling)風波,「凡是經過重大事故,監管機構把尺,都會收得緊一些,正如這次迷債事件,日後證監會   和金管局   ,都會在這類產品銷售上,睇緊一點。」
複雜債務抵押證券過分簡化
對於迷債這類複雜結構的產品,得以在港落地生根,黃元山分析道,這與本港投資者肯試新投資產品也有關係。「你看ELN(股票掛鈎票據)香港幾多人玩,但其實風險好高,又好似窩輪、牛熊證,香港、或者亞洲投資者都會試,但你看英國、美國,其實無人買窩輪的。」正正是亞洲區散戶較容易接受新產品,發行商便看準機遇,將複雜的債務抵押證券(CDO),包裝成看似容易理解的產品,並向散戶推售。
英美不向散戶售結構產品
「在美國、英國,這類結構產品(如迷債),是不會賣給散戶的。」黃元山說。不賣給散戶,並非法規不許,而是發行商不會這樣做。他指出,英、美投資者習慣將錢放在退休基金或保險上,對其他產品類型興趣不大,以致發行商推出結構產品時,根本無想過賣給散戶。「我以前做這類產品,只會賣給機構投資者,其他發行商也是。我想沒有人試過走去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問可不可以賣給散戶。」
黃元山認為,迷債這類涉及CDO的產品,之所以在港惹來軒然大波,問題並非出於產品本身,而是發行商為了打入零售市場,把投資者應該知道的信息,隱藏或扭曲了。(詳見另文)
投資者應知道的沒透露
有人將CDO比喻為毒債,既然如此可怕,本港是否要禁止這類產品售予散戶,或是交由監管機構做把關,劃分哪些結構產品,適合售予哪些投資者?「這又沒必要一刀切。」黃元山說:「CDO風險高低,是相對而言,對機構投資者來說,有3條A的CDO,其實是低風險。如你問我,我會說迷債這類產品是複雜,但不是高風險,前提是如果買CDO這一點有清楚的說明。」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1012/4/8o6u.html


其實黃元山都講得幾有道理,諗深一層,正正係香港人賭性較重(被誤導既公公婆婆除外),呢類迷債,ELN,窩輪,牛熊證(其實呢兩樣都係勁搵笨 )先可以係香港大行其道。不過好多香港人(被誤導既公公婆婆除外),唔只係賭性重,仲係無賭品,賭輸左就走去要銀行賠,要政府賠……
[ 本文被火鳳凰在2008-10-14 01:12重新編輯 ]
離線火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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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41  發表于: 2008-10-13

【明報專訊】
曾任職雷曼、負責分析結構金融產品的黃元山認為,迷你債券的推銷材料,沒有充分披露資料,隱藏又或扭曲了投資者應該知道的信息。
「要是在美國   推售這類結構產品,因為對象是機構投資者,發行商會直接講明,產品是投資CDO(債務抵押證券);但在港推銷這類產品,因為發行商想吸引散戶,就特別選一些大企業的信貸評級作參考,方便散戶理解,反而真正投資在CDO這一點,卻沒有清楚說明。」黃元山說。
根據本港現行的要求,任何售予散戶的投資產品,其銷售文件及宣傳單張,全要經由證監會   審核,但證監會的角色,是確保文件有足夠披露,而並非界定有關產品,是否適合散戶認購。
黃元山認為,迷債在港的銷售文件,當中的產品和風險說明,其實好清楚詳盡,較美國的銷售文件還要完備,問題卻出於廣告單張等宣傳資料上,沒有明確指出,產品買的其實是CDO,反而不斷令人以為,產品是投資在一系列大企業的關連資產上。「證監可能要看看這問題。要是他們(證監)知道產品涉及高風險的CDO,便有責任要求廣告寫清楚,不要有誤導情况。」
證監會焦點在銷售文件
一名前監管機構人士也提出,本來讓市場自由發展,由投資者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是最理想的做法,但本港的散戶比例,遠較歐、美市場高,投資習慣又愛跟風,欠缺獨立判斷力,把關者如只機械化地奉行「披露為本」的原則,恐只會得到自欺欺人的結果,以為投資者認清風險,實情卻是另一回事。
「你去問今次有份買迷債的投資者,有幾多人看過份銷售文件?廣告單張或者有看過,但平心而論,份單張的表達方式,會否令人輕視了產品的風險。監管機構可能反駁說單張都有寫產品是買CDO,但着墨有幾多?是否足以令投資者、甚或前線的銷售人員,提高警覺?」他說:「不能說有寫就等於符合披露要求,最重要的東西寫到『粒米咁細』,有用嗎?」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1012/4/8o6v.html


去買呢類產品既投資者有詳盡既銷售文件唔睇,剩係睇左廣告單張,聽左銀行職員講就去買,而家就大大聲去鬧政府唔去監管。佢地應該諗清楚,應該係自己責任大的,定真係政府監管不力呢?
[ 本文被火鳳凰在2008-10-14 01:13重新編輯 ]
離線Ar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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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42  發表于: 2008-10-14
無啦啦俾多幾厘息你
你唔係覺得係自己叻搵到路數呀
自己簽字既野唔睇清
宜家賴皮...

想借d 2 迫政府包底先好笑
離線廢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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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43  發表于: 2008-10-14
終於搞掂左政府喎..........

而家攞得返晒.............
離線蛤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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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44  發表于: 2008-10-14
引用第343樓廢托2008-10-14 21:02發表的“”:
終於搞掂左政府喎..........
而家攞得返晒.............

到我地遊行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