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05:10
【明報專訊】「鸚鵡學舌」連累主人惹上官司。江西吉安市安福縣法院日前判了一宗「特殊案件」,原因是該縣有市民所養的鸚鵡滿口髒話,一個多月來天天「辱罵」鄰居,法庭經審理後,要求鸚鵡主人須向受害人賠禮道歉。
天天叫鄰居名罵傻瓜
據中新社報道,安福縣居民張某養了一隻會學人說話的鸚鵡,今年4月下旬,他將鸚鵡掛在離鄰居劉子奇家門不遠處,但不知為何,這隻鸚鵡卻是口吐髒話,一個多月來天天叫「劉子奇,傻瓜!」但張某對此卻聽之任之,劉子奇幾次找張某協商此事,但對方卻不理不睬。劉子奇遂起訴到法院,要求張某「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安福縣法院本周三審理這宗「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案」。法院認為,張某飼養的鸚鵡謾罵劉某,是對其人格故意侵害,被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611/4/iko6.html個主人肯定有心教